武都区征集2025年“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岗位有关工作公告

调查时间: [ 2025-03-21 00:00 ] 至 [ 2025-04-21 00:00 ] 状态: 已结束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10件为民实事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5〕13号)精神,为做好武都区2025年“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征集岗位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25年,采取省级财政适当补贴、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我区基层单位就业,项目实施期限为3年。

二、申报项目单位范围及申报资料

(一)项目单位范围。县级及以下教育、卫生机构,街道社区、基层站所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十大生态产业相关的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系统社有企业,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上述属事业单位性质的,参加项目人员不占事业编制,按临聘人员管理,签订劳动合同。

(二)申报所需资料。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申报时须提交:

1.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登记证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2.单位情况介绍1份,需明确招聘岗位名称、招聘人数、专业要求、岗位职责、工作内容、社保待遇及工资报酬;

3.申报单位填写《武都区2025年“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岗位申报表》(见附件,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以上所需材料报武都区人社局人才中心(区政府1号楼124室)审核。咨询电话:0939-8239066。

三、项目人员范围及参与方式

(一)项目人员范围。未就业的甘肃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省内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和高级工班毕业生;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愿意在我区就业的省内院校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毕业生。省内涉藏地区毕业生可放宽至普通中专学历。“未就业”以未参加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作为判断标准。

(二)参与项目方式。凡符合项目人员范围的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关注“陇南武都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招聘信息,及时参与。

四、扶持政策

省级财政对通过本项目聘用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发放至毕业生个人社保卡账户,补贴期限3年。项目聘用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用人单位所在市、县(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的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并在办理户籍手续、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项目工作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验;项目期满,与用人单位协商是否留用,未留用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择业或创业,项目期不再延长。

五、相关要求申报项目单位须运行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能够与招聘毕业生签订不少于3年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按时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

 

附件:武都区2025年“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岗位申报表(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陇南市武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