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412-00136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内容分类: 发布日期: 2024-12-25
发布机构: 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政府 号:
称: 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武都区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事项权限委托下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词:

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武都区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事项权限委托下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政府发表时间:2024-12-25 10:25责任编辑:武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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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办发〔2024〕74

 

 

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陇南市武都区个体工商户登记

注册事项权限委托下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省市有关单位:

《陇南市武都区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事项权限委托下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16日

 

陇南市武都区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

事项权限委托下放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共陇南市武都区委办公室陇南市武都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武都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武办字〔2024〕31号)等文件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事项权限委托下放至乡镇(街道)办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放管服”改革,强化乡镇(街道)服务效能,提高登记注册的时效性,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行政。在不违背国家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创新行政权力运行的体制机制,强化监督,促进下放权力的正确履行。

(二)坚持权责一致。坚持属地管理,“谁审批、谁负责”,完善权力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实现放管结合、分工合理、运行规范、权责明晰。

(三)坚持便民高效。以进一步促进乡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方便群众办事为出发点,坚持服务重心下移,提高行政管理效率。

下放范围

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变更(备案)登记、注销登记、迁移登记。2025年1月1日起,钟楼、东江、佛崖、汉王、三河、洛塘、两水、马街、安化不再承担其他乡镇(街道)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事项业务。

、实施步骤

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事项权限委托下放至乡镇(街道)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阶段(2024年12中旬前)

1.人员要求。乡镇(街道)要根据各辖区内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配备一定数量的工作人员从事本辖区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业务配备人员至少有一名为专职正式在编人员经过登记注册岗位培训,能胜任登记注册工作。

2.设备要求。乡镇(街道)接通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系统专网(电信),并配备相关办公设备(电脑、打印、复印、扫描仪等)。

3.场所要求。乡镇(街道)要将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业务事项进驻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合理设置窗口,实行集中对外服务。

(二)实施阶段(2024年12月底前)

1.岗前培训。区市场监管局对各乡镇(街道)上报的从事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业务办理人员组织培训重点对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系统操作纪律作风要求进行学习经考核通过方上岗。

2.账号开通。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为具备上岗条件的在编专职人员开通业务号,授予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权限。被授权人员应当妥善保管好业务号和密码,使用与本人姓名相匹配的业务号登录甘肃省市场监管登记注册系统,开展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业务,严禁将业务号提供给他人登录使用。因号、密码保管不善,被他人非法使用,或者擅自将号、密码借给他人使用的,一律收回号授权,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3.过渡时限。自2024年12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为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事项权限委托下放过渡期,在过渡期内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仍可原承担登记注册业务的市场监管所办理

4.正式运行。20251月1日,各乡镇(街道)正式履行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权限,开展个体工商登记注册业务。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对委托下放事项办理做好指导,帮助各乡镇(街道)做好事项的承接运行。各乡镇(街道)要主动对接,积极接受指导和监督确保办事指南和操作流程标准化、规范化,依法依规履行好承接事项职责。

5.公告公示。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将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事项委托下放向社会进行公告乡镇(街道)要做好承接事项的公示和宣传工作,确保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事项办理平稳过渡。

6.健全制度。区市场监管局要切实加强业务指导,建立健全登记质量保障、档案交接归集、执照申领使用、信息统计报送等制度,确保各乡镇(街道)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工作落实到位。

(三)完成阶段(20251月并长期坚持)

1.乡镇(街道)作为委托下放主体,本着权责一致的原则,应对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内容、过程和结果负责。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及时化解因登记注册而产生的矛盾、纠纷、投诉和群众信访工作。

2.区市场监管局和各乡镇(街道)应当建立运行跟踪、监测和反馈制度,及时发现、解决登记注册委托下放运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规范行政登记注册行为,确保严格依法依规登记,提供优质高效登记服务。区市场监管局事项正式下放2个月内,开展一次事项办件抽查,并在日后持续做好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加强日常登记注册质量评审,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开展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的行政行为。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事项权限委托下放乡镇(街道)办理是方便群众办事、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手段。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明确职责任务,加强统筹规划,确保下放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无缝衔接、规范运行。

(二)加强基础保障。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做好本次委托下放事项的承接工作,扎实做好人员、场所、设施设备等保障工作,科学布局窗口、合理安排人员,特别是要落实好专人专岗,保持人员相对固定,确保承接工作稳妥有序开展。

(三)强化业务指导。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对受委托乡镇(街道)个体工商登记注册事项的业务指导和培训,规范登记注册业务操作流程和权力运行机制,依法依规开展登记注册,帮助乡镇(街道)做好承接过渡期各项准备工作。

(四)增强服务意识。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实际,建立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文明服务等制度,以“一次办好”为目标推动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不断增强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提高群众办事满意度。

(五)加强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业务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严禁向群众违规收取任何费用,坚决防止“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以及“吃、拿、卡、要”等问题的发生。对实施行政职权过程中发生的违纪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业务联系人:王岚明             联系电话:13519090299

王  鹏             联系电话:13519090029

网络联系人:张凤娟(电信)     联系电话:18993922061

 

 武政办发〔2024〕74号关于印发陇南市武都区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事项权限委托下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上传版).pdf


关于《陇南市武都区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事项权限委托下放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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