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陇南市武都区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事项权限委托下放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关于《陇南市武都区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事项权限委托下放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大力优化我区营商环境,推进“放管服”改革,强化我区乡镇(街道)服务效能,提高我区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的时效性,让办事群众在本乡镇(街道)即可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二、起草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共陇南市武都区委办公室 陇南市武都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武都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武办字〔2024〕31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起草了初稿,在此基础上,反复修改,经区政府审定同意,最终形成《实施方案》印发。
三、组织领导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负责各乡镇(街道)开展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登记注册股具体负责,其他各股室协调配合的工作小组。
组 长:谢文元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王治明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各股室股长
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所长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股,业务联系人:王岚明,联系电话13519090299;王鹏,联系电话13519090029。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4年12月中旬前)。在准备阶段各乡镇(街道)要配备相应的人员、设备、专门的场地,准备好硬件材料,才能为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做好准备。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落实好人员、设备、场地。
(二)实施阶段(2024年12月底前)。在实施阶段,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各乡镇(街道)上报的从事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业务办理人员组织培训,以便能上岗,为这些人员开通业务账号。2024年12月1日到12月31日是过渡期,仍然由原承担登记注册业务的市场监管所办理,2025年1月1日起,各乡镇(街道)正式履行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权限,开展个体工商登记注册业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社会进行公告,同时加强业务指导,建立健全登记质量保障、档案交接归集、执照申领使用、信息统计报送等制度。各乡镇(街道)要做好承接事项的公示和宣传工作,积极接受指导和监督,确保办事指南和操作流程标准化、规范化,依法依规履行好承接事项职责。
(三)完成阶段(2025年1月并长期坚持)。2025年1月1日起,各乡镇(街道)正式履行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权限,要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落实实地责任,做好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前后的各项工作。区市场监管局和各乡镇(街道)要建立运行跟踪、监测和反馈制度等各项制度。区市场监管局会在事项正式下放2个月内,开展一次事项办件抽查,并在日后持续做好业务指导和培训、监督检查工作。
五、具体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事项权限委托下放乡镇(街道)办理是方便群众办事、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手段。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明确职责任务,加强统筹规划,确保下放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无缝衔接、规范运行。
(二)加强基础保障。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做好本次委托下放事项的承接工作,扎实做好人员、场所、设施设备等保障工作,科学布局窗口、合理安排人员,特别是要落实好专人专岗,保持人员相对固定,确保承接工作稳妥有序开展。
(三)强化业务指导。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对受委托乡镇(街道)个体工商登记注册事项的业务指导和培训,规范登记注册业务操作流程和权力运行机制,依法依规开展登记注册,帮助乡镇(街道)做好承接过渡期各项准备工作。
(四)增强服务意识。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实际,建立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文明服务等制度,以“一次办好”为目标推动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不断增强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提高群众办事满意度。
(五)加强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业务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严禁向群众违规收取任何费用,坚决防止“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以及“吃、拿、卡、要”等问题的发生。对实施行政职权过程中发生的违纪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武都区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事项权限委托下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公网安备6212020210002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