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政府关于甘家沟河等六条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
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政府关于
甘家沟河等六条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
武政公字〔2025〕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按照《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加快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名录外河湖划界上图工作的通知》(甘水河湖发(2024)458号)要求,为进一步明确河道管理范围,明晰河道管理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甘家沟河、石门河、仓河、外纳河、金厂河、渭子沟河六条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成果公告如下:
一、划定标准
《河湖及水利工程土地划界标准》(DB62/T446-2019)5.1款规定:有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林地等)、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5.2款规定:无堤防的河道,有治理规划时管理范围为两岸规划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林地等)、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无治理规划时管理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6.3款规定:有开发利用需求的湖泊应根据需要在保护范围外划定一定区域作为湖泊控制区(不少于100米)。湖泊控制区内的土地开发利用应当与湖泊的公共使用功能相协调。7.1款规定:水库管理范围包括土地征用线以内的库区,土地征用线应符合SL290规定。
二、划定范围
1.甘家沟河:起点(柏林五角坪村,终点(汉王街村)
汇入白龙江。全长:17.85公里。
2.石门河:起点(蒲池乡乱安子村大树背)终点(石门镇政府驻地)汇入白龙江。全长:13.12公里。
3.仓河:起点(鱼龙镇冯家山村化湾里),终点(仓头山村仓河坝)汇入北峪河支流。全长:11.58公里。
4.外纳河:起点(锦坪村赵家楞社马沟里)终点(外纳村)汇入白龙江。全长:6.04公里。
5.金厂河:起点(马营后庙儿沟村)终点(郭河口村)汇入太石河,全长:13.16公里。
6.渭子沟河:起点(牛舍山底渭子沟饮水池)终点(渭子沟村)汇入白龙江,全长:10.17公里。
六条河流合计:71.92公里。
三、相关要求
依法划定的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围垦河道,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和岸线利用,应当符合行洪、输水要求。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项目,必须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将工程建设方案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6日

甘公网安备6212020210002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