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武都区 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二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陇南市武都区
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二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第二项:在谈话过程中,一些领导干部认为陇南市是全省森林覆盖率最高的城市,自然条件好、环境容量大,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紧迫性缺乏足够认识,矿产资源开发占经济比重依然较大,节能降耗工作压力较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较低,与“生态陇南、绿色崛起”的理念和定位还有差距。
整改目标: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树牢绿色发展理念,统筹经济与生态、统筹发展与保护,坚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各项决策部署。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
整改情况:一是区委、区政府把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指示要求、绿水发展理念、生态环境保护重点方针政策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列入年度学习计划,乡镇(街道)党(工)委区、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参考区级理论学习年度计划,制定本单位学习计划,定期安排专题学习。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集中学习时开展专题研讨,区政府在召开党组会、常务会时研讨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解决生态环境具体事项,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区、直各单位党组(党委)通过党课形式召集全体干部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力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了新发展理念,不断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二是区级相关领导不定期对生态环境问题进行督察检查,要求各相关部门、乡镇加强沟通,形成工作合力,严格督促企业切实发挥环保主体责任;发改、工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定期对节能降耗、资源节约利用、矿场资源开发、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等问题开展督察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发放整改通知,督促及时完成整改,防止污染事件发生。三是我区严格按照《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陇南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及《陇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陇南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试行)〉的通知》相关要求,各单位结合发展实际,统筹推进自然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切实加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理。
整改结论:整改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者电话形式,向陇南市武都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4日至2022年11月9日,共5天。
受理部门:陇南市武都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98232290
联系地址:陇南市生态环境局武都分局
陇南市武都区环境保护督察
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4日
甘公网安备6212020210002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