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武都区 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一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2-11-04 15:05 点击数: 字号: []  []  [

 

陇南市武都区

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一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第一项:陇南市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上仍有差距,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理论学习缺乏系统性和全面性,思考不深、研究不透,在推动绿色发展的全局性、系统性方面还有欠缺。

整改目标:加强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态环境保护理论知识的学习,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取向不动摇,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实现生态绿色崛起。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

整改情况:一是委、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落实省级生态环境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制定了整改实施方案,召开了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重点工作推进会,成立了武都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初验领导小组,各乡镇党委、政府和《陇南市武都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中确定的相关责任部门切实提高了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并分别制定细化整改实施方案,对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和跟进督察把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指示要求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列入、乡两级党委及直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年度计划,定期安排专题学习。党校在年度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中增加了生态环境保护内容比重,在相关培训中开设了生态文明建设培训内容,有力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三是我区自从成立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以来,至少每年召开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研究解决相关问题,督促全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同时,由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负责推动全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建设和体制改革,统筹指导、协调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并代表区委对各乡镇(街道)、区直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考核

整改结论:整改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者电话形式,向陇南市武都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4日至2022年11月9日,共5天。

受理部门:陇南市武都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98232290

联系地址:陇南市生态环境局武都分局

 

 

 

陇南市武都区环境保护督察

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