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武都区 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第十七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陇南市武都区
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第十七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第十七项:全市餐饮行业油烟治理严重滞后,3796家餐饮单位中有1275家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未安装比例高达33.6%,油烟扰民问题群众反映强烈,但2019年以来全市未查处一例餐饮油烟污染案件。
整改目标: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强对餐饮行业的监督管理,确保餐饮油烟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整改时限:2022年底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武都分局
整改情况:一是我区逐户排摸城区餐饮服务单位共计844户,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单位630户,基本不产生油烟餐饮194户,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单位20户。二是督促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的20户及时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同时建立餐饮油烟治理台账并动态更新,城区餐饮服务单位油烟净化设备安装率达100%。三是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检查频次和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防止油烟扰民问题发生。四是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和及“12345”便民服务热线作用,引导和鼓励广大消费者举报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或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备的餐饮服务单位,形成群众积极参与、人人监督的氛围。五是积极办理餐饮油烟相关信访投诉问题。高度重视网民留言及“12345”平台反馈的投诉问题并及时处理,及时解决群众身边的污染环境问题。
整改结论:整改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者电话形式,向陇南市武都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1月14日,共5天。
受理部门:陇南市武都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98232290
联系地址:陇南市生态环境局武都分局
陇南市武都区环境保护督察
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9日
甘公网安备6212020210002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