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武都区 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第四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陇南市武都区
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第四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第四项:陇南市虽然制定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明确了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但相关部门衔接不力,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靠得不实。陇南市发展改革部门执行高耗能行业差异电价政策放松要求、降低标准,使限制类企业长时间享受优惠电价,倒逼机制流于形式。工信部门执行产业政策不严格,未按国家规定的时限完成砖瓦轮窑淘汰工作。自然资源部门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上监管乏力,大部分露天矿山开采方式粗放,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不及时,生态破坏问题突出。生态环境部门作为生态环境综合监管部门,发挥统一监督和协调作用不够,致使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解决不及时、不彻底。住建部门推进城市污水管网建设、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建筑垃圾处置消纳、生活垃圾规范处置等方面进展缓慢。农业农村部门对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指导和监督不力,农膜、农药废弃物回收处置制度不健全。水务部门执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不到位,河湖监管方面存在盲区、死角,偷采、盗采河道砂石资源问题尚未根本杜绝。市场监管部门未将餐饮企业油烟污染防治纳入日常监管,油烟扰民问题群众反映强烈。商务部门对机动车拆解疏于监管,非法拆解、“异地拆解”、借用资质拆解等问题突出。
整改目标:按照《陇南市武都区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要求,督促各部门和单位履职尽责、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主抓、企业主责的生态环境保护格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武都分局、市生态环境局武都分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
整改情况:一是我区通过召开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会议、领导督察检查等方式压紧压实部门工作责任,督促严格按照《陇南市武都区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要求,全面落实各单位各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动形成工作合力,逐步构建起“大环保”格局。二是我区发改部门联合工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严格按照《甘肃省高耗能行业执行差别电价管理办法》要求,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规定的限制类产业项目执行差别电价,对不符合条件的61家砖瓦企业进行淘汰处理;对陇南市祁连山水泥厂进行核实,该企业属于允许类高耗能企业,执行差别电价。三是我区工信部门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9号令)“淘汰类”条码规定,经全面排查摸底,对全区不符合条件的61家砖瓦轮窑,全面拆除了砖窑和生产生活设施,完成矿山环境恢复治理1500多亩。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当前我区无需淘汰的砖瓦轮窑。四是我区自然资源部门2019年以来积极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矿山企业严格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和治理恢复方案》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分年度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工作。对全区砂石土矿山进行了专项清理整顿,对不符合城镇规划、不符合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不符合产业政策、达不到环评要求、矿山生态环境破坏严重、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的23家采矿权进行了公告关闭注销。2020年以来,每年组织矿山企业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等工作,并现场与矿山企业、基层自然资源所签订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对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不及时的,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并要求矿山企业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积极开展恢复治理工作。按照《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促进砂石绿色开采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甘资矿发〔2020〕31号)、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砂石资源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陇政办发电〔2020〕42号)精神,结合武都区砂石资源采矿权现状,委托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甘肃总队编制完成了《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砂石矿产资源调查评估与整合方案》,对不符合产业布局、环评要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资源储量不足、质量不高等问题的采矿权,采矿许可证到期后不再延续,要求矿山企业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专项方案》,积极开展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工作,治理恢复完成并经过验收后,关闭矿山,注销采矿许可证;保留矿山,要求严格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恢复治理方案》设计要求,自上而下分台阶。按照《陇南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快全市砂石资源管理专项整治的通知》(陇自然资源发电〔2022〕3号)精神,对需要保留的矿山,采矿许可证到期后暂不办理延续手续,要求矿山企业全面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完成并通过验收后,再办理采矿权延续相关手续。2022年6月,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并印发了《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对辖区金矿矿山进行全面排查检查,对废弃矿洞要求矿山企业全面进行了封堵。五是我区生态环境部门督促相关部门严格按照《陇南市武都区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要求,制定出台了《陇南市武都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职责工作方案》(武政办发〔2020〕26号),明确了十个专责组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各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动形成工作合力,逐步构建起“大环保”格局。加强与执法、司法部门的联系衔接,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互派挂职领导,联系执法工作开展。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形成信息共享、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按照部门职责,每年对污染防治攻坚战、大气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内容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靠实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充分发挥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督和协调作用,督促各乡镇(街道)及相关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及时解决各类生态环境问题,消除环境隐患。对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定期通报,督促责任落实,截至目前,共检查企业60余家,下发督办函9份,移交移送相关问题8条,有效整治了存在的问题。六是我区住建部门针对建成区范围内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不充分”的现状,负责实施了武都区7号渠和9号渠周边污水收集工程,完成敷设污水管道6.347千米;实施武都区清水沟污水管道维修改造建设项目,维修改造污水管道883米,完成了2022年度市上下达全区建设改造污水管网3公里任务。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营监管,目前陇南市武都区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稳定达到一级A标准。负责实施了陇南市武都区段河坝建筑垃圾处理工程,项目总投资4445.42万元,于2019年3月开工建设,2020年12月进行了竣工验收,新建总库容100万立方米建筑垃圾填埋场一座。为确保建筑垃圾处置实现规范化管理,2022年11月7日甘肃威特再生资源建材有限公司中标获得建筑垃圾填埋场特许经营权负责运营。七是我区农业农村部门严格落实新修订的《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每季度深入各乡镇、交通沿线、田间沟渠等区域开展督导检查,实地查看废旧农膜乱堆乱放问题,督促废旧农膜回收捡拾队深入各乡镇、交通沿线,对乱堆乱放的废旧农膜抓紧做好回收清理,并运送至废旧农膜加工企业。利用各乡镇逢集时节,开展宣传工作,发放了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宣传资料,让群众明白废旧农膜捡拾的必要性和交售的方法途径。现已基本建成了以人工捡拾和网点回收为主,区有回收加工企业、乡有回收网点、村有小商贩,布局合理、方便群众交售的废旧农膜回收网络体系。加快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自年初以来,多次出动车辆、职工分北路、西路、东路、洛塘片深入各乡镇开展督导检查,对全区89家农资经营门店发放“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标识牌90余个,监督各农资经营门店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工作,并详细如实记录农药销售台账、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台账,确保台账记录完整、准确。引导农药使用者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八是我区水务部门将涉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通过领导联片、片长负责、包乡人员主抓的工作机制,将责任靠实到人,形成了涉水生态环境保护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全面开展了公共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井的排查整改,共排查出5家企业自备井位于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目前已全部关闭。强化了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的收缴工作,对尾欠水资源费的12家企业全部进行了催收,目前尾欠水资源费已全部收缴到位。加强了节约用水的宣传指导工作。将河道采砂管理与河长制工作相结合,全面落实河道采砂监管“四个责任人”制度,切实做到河道采砂监管无盲区、无死角。加大非法采砂问题多发区域和重要时间节点巡查频次,充分利用无人机航拍、视频监控等智能化监管,严厉打击各类形式非法采砂行为。九是我区市场监管部门为认真做好油烟治理工作,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油烟污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党组会议研究部署专项治理工作意见,对开展油烟污染防治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行强调,要求以专项治理的突出成效推动我区餐饮企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的提升。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讲明油烟污染防治的目的和意义,让居民和经营者明确油烟对大气环境的危害性和治理的必要性。争取居民群众、相关经营户理解与支持,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围。逐户耐心细致地向经营业主宣讲有关政策法规,督促业主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多次找到饭店管理人员,反复做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油烟对其自身健康带来的危害到对大气环境带来的污染,多角度宣传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的益处;对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饭店,检查油烟净化设施的使用情况;对新近开业的,积极讲明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跟踪检查油烟净化设备的安装进度。根据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工作整体部署,全面排查了城区各类餐饮门店,并对各类餐饮门店逐一进行登记,对其规模、经营范围、污染状况、环保措施、各类许可手续的办理等情况进行了全方位调查摸底,建立了台账,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餐饮企业油烟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将工作人员划片分组,责任到人,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制订了以督促安装为主,分期分批,以点带面,通过点源治理、设施改造等整治措施,逐步推进和解决城区饮食服务业油烟排放良性运转,做到责任有分工、整治有要求、主攻有方向、治理有效果的管理机制。由于油烟防治工作点多面广,涉及城区各大中小饮食服务企业。专门成立了督导组,采取“每月通报、季度督查、半年评估、年终考核”等方式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制订了督导工作计划,围绕专项防治活动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和指导,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积极提出规范治理的意见和建议。十是我区商务部门加强对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的业务指导,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将拆解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等主要零部件的数量、型号、流向等信息,如实记录并上传至报废机动车回收信息系统。指导宏昶报废车辆回收有限公司规范危险废物登记、贮存、管理及转运,要求企业做好相关台账记录,规范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和管理。加强对全区其他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进行检查指导,督促企业建设规范的汽车拆解场所,规范汽车拆解作业。
整改结论:整改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者电话形式,向陇南市武都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1月11日,共5天。
受理部门:陇南市武都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98232290
联系地址:陇南市生态环境局武都分局
陇南市武都区环境保护督察
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6日
甘公网安备6212020210002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