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武都区 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第十二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陇南市武都区
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第十二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第十二项:全市还有5条农村黑臭水体尚未得到有效治理。
整改目标:巩固武都全域无黑臭水体的良好局面。
整改时限:2022年底
责任单位:陇南市生态环境局武都分局
整改情况:一是整改责任单位陇南市生态环境局武都分局向各乡镇(街道)下发了排查农村黑臭水体的具体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认真组织排查黑臭水体。二是各乡镇(街道)严格按照省、市排查要求对辖区内进行了认真排查摸底。根据上报的排查结果,在我区区域范围内未发现黑臭水体。
整改结论:整改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者电话形式,向陇南市武都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1月11日,共5天。
受理部门:陇南市生态环境局武都分局
联系电话:09398232190
联系地址:陇南市生态环境局武都分局
陇南市生态环境局武都分局
2023年1月6日
甘公网安备6212020210002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