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武都区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
察反馈问题第十六项(市整改方案第二十二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第十六项:陇南市未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各县(区)大量非道路移动机械未进行编码登记,随机抽查武都区麻池片区二期道路工程现场5辆挖掘机、铲车,没有一辆进行编码登记,管控措施存在严重漏洞。
整改目标:全面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排查和编码登记工作,加强日常监管,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底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武都分局、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武都分局
整改情况:一是我区已于2020年6月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禁行区并于2020年7月施行。二是我区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积极推进非移动道路机械登记编码工作,目前已全面完成,共登记编码316台非道路移动机械。三是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武都分局等项目单位与工程施工方签订非道路移动编码使用协议,未编码机械不能进入施工场地。四是麻池片区二期道路项目建设主管单位区城投公司对使用未经编码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行为进行了通报并督促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严禁使用未经编码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转入项目建设工地进行施工。
整改结论:整改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者电话形式,向陇南市武都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0日,共5天。
受理部门:陇南市武都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98232290
联系地址:陇南市生态环境局武都分局
陇南市生态环境局武都分局
2023年11月16日
甘公网安备6212020210002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