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武都区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一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5-04-21 08:29 来源:陇南市生态环境局武都分局 点击数: 字号: []  []  [


根据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1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甘肃脆弱的生态系统和资源环境刚性约束认识不深刻,一提发展就想着铺摊子、上项目,有时不惜以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增长。一些干部抓生态环境保护的紧迫性和主动性不够,总是强调自然条件差、经济欠发达、历史欠账多等客观因素,存在“等靠要”思想。一些干部缺乏主动担当的责任意识,有时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能拖则拖,导致愈演愈烈,有时突破底线乱作为,甚至出现谎报瞒报的严重情形。

整改目标: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显著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有效落实,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推进。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和政府、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

整改情况:一是将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通过集体学习和交流研讨等形式,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持续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绿色发展理念和生态红线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党员干部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各部门严格按照《陇南市武都区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要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三管三必须"要求,统筹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落实。三是根据《陇南市武都区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将生态环境保护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甘肃省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修订版)》要求,做好我区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指标考核工作。四是及时召开区委常委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等会议形式,定期听取和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根据环境质量改善变化状况制定相应社会经济发展政策措施,推动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整改结论:整改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者电话形式,向陇南市武都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5421日至2025425日,共5天。

受理部门:陇南市武都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9-8232190

联系地址:陇南市生态环境局武都分局

 

 

陇南市武都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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