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生态环境局武都分局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07 10:32 来源:陇南市生态环境局武都分局 点击数: 字号: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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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生态环境局武都分局关于《甘肃陇南型煤木炭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武环发﹝2026﹞  78号

 

2026年7月7日

甘肃陇南型煤木炭生产线建设项目

甘肃中和碳能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

 

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石门镇水地坝村

 武环发〔2026〕78号关于《甘肃陇南型煤木炭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1).pdf

公示期:2026年7月7日起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陇南市生态环境局武都分局环评股   

电话:0939-8232190(兼传真)              邮编:74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