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陇南市武都区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政发〔2025〕3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陇南市武都区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政府
2025年6月30日
陇南市武都区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是推进农业绿色低碳发展提高稳粮保供能力、助力乡村振兴的举措,对加快形成绿色循环发展方式、打通种养循环堵点、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具有关键意义。《武都区2024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已被陇南市委评为2024年度全面深化改革优秀案例。为持续做好我区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财发〔2025〕23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计划的通知》(甘财农〔2024〕9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花钱买机制”原则,以整区推进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为核心,稳定扶持、培育壮大一批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主体,推广成熟有效组织方式与技术模式,建立健全绿色种养循环发展长效机制。全面总结五年试点工作经验,深化“种养+服务一体化”适配模式,构建生态循环发展长效机制,辐射带动更大范围农业绿色低碳发展。
二、任务目标
2025年在汉王镇、马街镇、江南街道等32个乡镇(街道)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聚焦花椒、油橄榄、蔬菜和主要粮食作物,完成10万亩耕地和园地的粪肥就地消纳、就近还田奖补工作。通过财政补助奖励,重点扶持专业化服务主体,构建1-2种成熟的粪肥收集、处理、施用服务模式与技术体系,培育“养殖场-服务组织-种植主体”紧密衔接的绿色循环农业发展模式,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组织方式和补助机制,推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助力粮食大面积单产提升,促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三、重点工作
(一)创新运行服务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扶持壮大一批有一定运营基础的服务组织,开展粪肥使用全过程服务、托管式服务、专业化服务,增加有机肥应用。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带动,支持提供粪污收集、处理、转运、施用的服务企业(不含养殖企业)、合作社等社会化服务组织,扩大粪肥还田利用社会化服务市场规模,引导专业化服务组织加大投入,提高规模效益,降低运营成本,确保经济可行,促进增产提质,形成良性循环。深入推动种养结合、用养结合、点面结合。重点在蔬菜、油橄榄、花椒、中药材及主要粮食作物上推广“有机肥生产企业(合作社)收集处理还田”、“规模养殖场粪污简易快速腐熟还田”、“小型养殖场(户)集中统一腐熟还田”、“分散养殖户各自腐熟还田”等四大通用粪肥还田机制。同时,继续探索“村办合作社技术服务腐熟还田”、“分散养殖户+粪肥处理服务组织指导或统一腐熟+各自还田”模式。
(二)强化服务主体培育。按照粪肥还田“有主体、有规模、有场地、有技术、有设备、有基础”的“六有”标准,核查参与试点服务主体的经营范围、技术队伍、处理场地、堆沤腐熟设备、收集配送车辆、施肥还田机械等基础条件,要逐步建立服务主体考核制度,形成能进能出、优胜劣汰的良性循环机制。引导第三方社会化服务组织与养殖企业(场)签订供销合同,与种植农户、大户、合作社等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环节、还田数量和质量。按照肥源种类、种植特点、作物需肥规律、地力水平和作物目标产量,确定最佳施肥方案,开展科学施肥技术服务,签订化肥施用减量承诺书。
(三)着力开展试验研究。要以抓点示范为抓手,加强行政推动,采取省市区上下联动、教学科研推广企业横向协作等方式共建创新示范基地,探索开展创新研究,筛选最佳最优的粪肥还田服务模式,形成我区高效化的绿色循环技术,为绿色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按照《关于印发2025年甘肃省耕地保护与肥水重点项目试验方案的通知》(甘耕保发〔2025〕10号)要求,认真开展田间试验,在花椒、冬播马铃薯上探索开展有机-无机配施、有机-无机最佳配比及肥料利用效率试验研究,在玉米上开展新型肥料试验(干旱区、灌溉区),为粪肥科学合理施用提供依据,构建粪肥还田循环提质增效技术体系。
(四)强化粪肥质量监管。要突出用肥安全,严把粪肥质量关,严格按照《畜禽粪便堆肥技术规范》(NY/T 3442—2019)标准进行堆肥处理。有机肥含量等指标要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在粪肥还田关键时期,要委托有检测资质的机构按照标准进行粪肥质量抽检,其中pH、蛔虫卵死亡率、粪大肠菌群数以及环境限量指标(总As≤15mg/kg,Hg≤2mg/kg ,Cd≤3mg/kg,Pb≤50mg/kg ,Cr≤150mg/kg;粪大肠菌群数≤100个/g,蛔虫卵死亡率≥95%))要符合有机肥料(NY/T 525—2021)要求。要按照《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效果监测方案》要求,在蔬菜(冬播马铃薯)、油橄榄、花椒上布设监测点24个,科学评价绿色种养循环、粪肥施用在增产增收、提质增效、化肥减量、地力培肥等方面的作用。
(五)打造优质示范基地。结合我区山地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和优质“甘味”农产品品牌建设,在马街、安化、柏林、汉林等乡镇建立粪肥还田万亩花椒示范基地,通过集成组装技术模式,创新组织方式,强化对接合作,提高科技水平,树立示范样板。建立一批有示范、有品牌、有名头的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示范区,用健康的土壤和绿色的生产方式,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
(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按照项目技术总要求,因地制宜印发我区粪肥还田技术要点。由区农技中心、农机服务中心、蔬果中心、花椒中心和油橄榄办组成联合技术指导小组,长期深入田间地头开展科学施肥技术指导服务。通过召开技术培训班、科技讲座、创办“田间学校”、蹲点包片、发放和张贴技术明白卡等方式,深入村社地头,面对面、手把手开展技术指导,确保技术落地到田、发挥成效。同时,要广泛利用各种渠道,全方位、多角度加强政策宣传,总结推广典型做法和创新机制,讲好农业绿色发展故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强化服务主体培育。按照粪肥还田“有主体、有规模、有场地、有技术、有设备、有基础”的“六有”标准,核查参与试点服务主体的经营范围、技术队伍、处理场地、堆沤腐熟设备、收集配送车辆、施肥还田机械等基础条件,要逐步建立服务主体考核制度,形成能进能出、优胜劣汰的良性循环机制。引导第三方社会化服务组织与养殖企业(场)签订供销合同,与种植农户、大户、合作社等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环节、还田数量和质量。按照肥源种类、种植特点、作物需肥规律、地力水平和作物目标产量,确定最佳施肥方案,开展科学施肥技术服务,签订化肥施用减量承诺书。
(三)着力开展试验研究。要以抓点示范为抓手,加强行政推动,采取省市区上下联动、教学科研推广企业横向协作等方式共建创新示范基地,探索开展创新研究,筛选最佳最优的粪肥还田服务模式,形成我区高效化的绿色循环技术,为绿色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按照《关于印发2025年甘肃省耕地保护与肥水重点项目试验方案的通知》(甘耕保发〔2025〕10号)要求,认真开展田间试验,在花椒、冬播马铃薯上探索开展有机-无机配施、有机-无机最佳配比及肥料利用效率试验研究,在玉米上开展新型肥料试验(干旱区、灌溉区),为粪肥科学合理施用提供依据,构建粪肥还田循环提质增效技术体系。
(四)强化粪肥质量监管。要突出用肥安全,严把粪肥质量关,严格按照《畜禽粪便堆肥技术规范》(NY/T 3442—2019)标准进行堆肥处理。有机肥含量等指标要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在粪肥还田关键时期,要委托有检测资质的机构按照标准进行粪肥质量抽检,其中pH、蛔虫卵死亡率、粪大肠菌群数以及环境限量指标(总As≤15mg/kg,Hg≤2mg/kg ,Cd≤3mg/kg,Pb≤50mg/kg ,Cr≤150mg/kg;粪大肠菌群数≤100个/g,蛔虫卵死亡率≥95%))要符合有机肥料(NY/T 525—2021)要求。要按照《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效果监测方案》要求,在蔬菜(冬播马铃薯)、油橄榄、花椒上布设监测点24个,科学评价绿色种养循环、粪肥施用在增产增收、提质增效、化肥减量、地力培肥等方面的作用。
(五)打造优质示范基地。结合我区山地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和优质“甘味”农产品品牌建设,在马街、安化、柏林、汉林等乡镇建立粪肥还田万亩花椒示范基地,通过集成组装技术模式,创新组织方式,强化对接合作,提高科技水平,树立示范样板。建立一批有示范、有品牌、有名头的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示范区,用健康的土壤和绿色的生产方式,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
(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按照项目技术总要求,因地制宜印发我区粪肥还田技术要点。由区农技中心、农机服务中心、蔬果中心、花椒中心和油橄榄办组成联合技术指导小组,长期深入田间地头开展科学施肥技术指导服务。通过召开技术培训班、科技讲座、创办“田间学校”、蹲点包片、发放和张贴技术明白卡等方式,深入村社地头,面对面、手把手开展技术指导,确保技术落地到田、发挥成效。同时,要广泛利用各种渠道,全方位、多角度加强政策宣传,总结推广典型做法和创新机制,讲好农业绿色发展故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试点工作总结评估
(一)运行机制建设。围绕项目推动建立粪肥还田长效运行机制和全程追溯机制进行总结,主要包括因地制宜建立适用于不同规模主体的种养结合机制,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建立养殖、种植、服务主体三方利益联结机制,利用信息化手段对粪肥来源、去向、质量施行全流程监控。
(二)服务主体培育。围绕项目培育粪肥还田服务主体进行总结,主要包括服务主体遴选,档案管理和粪肥收集、处理、还田等台账建立,动态管理评估,服务能力提升等方面情况。对服务能力强、设施装备基础较好、任务完成度高的服务主体,要从组织方式、技术模式、成本收益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总结形成服务主体典型案例。
(三)项目实施成效。围绕项目实施采取的工作措施、取得的工作成效进行总结,主要包括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分析畜禽粪污处理量、粪肥还田面积和数量数据,提炼粪肥还田技术模式,总结实施试点取得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情况。
(四)资金管理使用。围绕项目资金监督管理使用进行总结,主要包括资金支付方式和流程,补贴标准制定,资金执行进度和支出方向,规范资金管理制度等方面情况。同时,梳理总结加快资金执行进度有效做法。从项目运行机制创建、服务主体培育、实施效果、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开展自评,形成评估报告,附评分表和佐证材料。
(二)服务主体培育。围绕项目培育粪肥还田服务主体进行总结,主要包括服务主体遴选,档案管理和粪肥收集、处理、还田等台账建立,动态管理评估,服务能力提升等方面情况。对服务能力强、设施装备基础较好、任务完成度高的服务主体,要从组织方式、技术模式、成本收益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总结形成服务主体典型案例。
(三)项目实施成效。围绕项目实施采取的工作措施、取得的工作成效进行总结,主要包括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分析畜禽粪污处理量、粪肥还田面积和数量数据,提炼粪肥还田技术模式,总结实施试点取得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情况。
(四)资金管理使用。围绕项目资金监督管理使用进行总结,主要包括资金支付方式和流程,补贴标准制定,资金执行进度和支出方向,规范资金管理制度等方面情况。同时,梳理总结加快资金执行进度有效做法。从项目运行机制创建、服务主体培育、实施效果、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开展自评,形成评估报告,附评分表和佐证材料。
五、资金使用补助标准
2025年中央财政下达我区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补助资金1000万元,试点补助资金主要对粪肥还田重点环节和生物有机肥、试验示范、技术指导服务等予以补助。其中:粪肥收集、处理、转运、施用等服务环节的补助资金820万元,占总资金的82%。每亩补助比例不超过粪肥收集处理转运施用总成本的30%,资金补助对象不包括养殖企业,不得用于补助养殖主体、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粪肥还田利用机械也不在补助范围,可通过农机购置补贴应补尽补。对提供全环节服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依据粪肥还田面积按亩均标准打包奖补,补助面积9万亩;生物有机肥按照每亩40公斤补助标准,补助面积1万亩,补助资金100万元,占总资金的10%。模式创新、检验监测、田间试验、技术指导、宣传培训、项目审计等资金共80万元,占总资金的8%。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级抓管理,市州抓督导,县区抓落实”的总体要求,区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财政、农业农村、林草、发改、审计、统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务等部门和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工作专班,建立紧密协作的配合机制,加强统筹实施,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难题,定期开展项目监管督导,确保责任落实。同时成立市、区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技术指导与模式创新专家组,负责试验示范、技术措施落实、培训指导、检查考核和粪肥还田新模式、新技术研究与创新等工作。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方案制定、项目区域确定、商品有机肥招标,实施过程中的协调监管、资金支付,项目检查、监测、验收、审计、总结等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有力有序推进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强化支持保障。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粪肥还田利用,加大对专业化服务主体的引导扶持力度,加快粪肥还田利用服务市场主体培育,合理布局产业,促进种养循环。加强技术服务与指导,提高粪肥收集、处理、转运、还田等各个环节的机械化率,分区域、分作物完善还田利用技术方案,提高技术实用性。要加强与教学科研单位的合作,充分发挥教学科研单位的技术支撑作用。
(三)规范技术要求。各规模化养殖场合理承担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成本,粪肥还田前必须按照《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36195-2018)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腐熟堆沤。要突出用肥安全,严把粪肥质量关,严格按照《畜禽粪便堆肥技术规范》(NY/T 3442-2019)标准进行堆肥处理,有机质含量等指标要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在粪肥还田关键时期进行粪肥质量抽检,委托有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确保砷、汞、铅、镉、铬等重金属含量及pH、粪大肠菌群数、蛔虫卵死亡率等环境限量指标符合《有机肥料》(NY/T525-2021)(附件4)要求。要严格控制粪肥质量,以畜禽粪污为主要原料的农家肥必须腐熟,不得随意添加其他任何物料,不得掺杂任何废弃杂物。根据不同地力条件、不同作物、不同产量目标,科学确定粪肥还田量和替代化肥比例,确保作物养分需求,提高作物产量,提升产品质量。做好施肥调查和效果监测,用详实的数据展示粪肥还田在提质增效、化肥减量、地力培肥等方面的作用。
(四)科学监督评价。要严格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肥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农办牧〔2019〕84号)要求,做好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鼓励应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构建粪肥流向全程可追溯管理系统,建立完善粪污收集、粪肥处理、粪肥还田管理台账,定量化管理粪肥来源、收集处理方式、应用区域作物等,实现粪肥来源清楚、去向有据可查,监管不留死角。要按照相关技术规程,定期开展抽检,避免因粪肥还田利用技术不到位对农业生产造成负面影响。适时调度项目进展情况,定期进行交流,组织专家进行评价指导,建立长效评价机制。
(五)严格资金使用。要严格按照《甘肃省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甘财农〔2023〕80号)管好用好补助资金,不得超范围使用补助资金,严禁挤占、挪用、截留资金,按时序要求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并在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及时填报资金支出进度和绩效指标数据,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自评等工作。
(六)强化绩效管理。要规范奖补内容、环节和比例,强化资金使用监管,保障资金规范使用,提升资金使用透明度。要建立管理档案,收集数据及影像资料,建立数据库,记录工作台账。要联合乡镇(街道)对提供的社会化服务进行核实、发放、登记造册,以村为单位实行监督公示,公示环节以照片的形式存档,确保补助物资和技术服务到户到田。要建立工作进度和资金支付定期调度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度和存在的困难问题。如有特殊情况要及时合理调整各乡镇(街道)实施任务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奖补面积要以实际核实验收为准。同时,做好绩效评价工作,引入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全面准确评估试点项目工作成效。
(二)强化支持保障。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粪肥还田利用,加大对专业化服务主体的引导扶持力度,加快粪肥还田利用服务市场主体培育,合理布局产业,促进种养循环。加强技术服务与指导,提高粪肥收集、处理、转运、还田等各个环节的机械化率,分区域、分作物完善还田利用技术方案,提高技术实用性。要加强与教学科研单位的合作,充分发挥教学科研单位的技术支撑作用。
(三)规范技术要求。各规模化养殖场合理承担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成本,粪肥还田前必须按照《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36195-2018)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腐熟堆沤。要突出用肥安全,严把粪肥质量关,严格按照《畜禽粪便堆肥技术规范》(NY/T 3442-2019)标准进行堆肥处理,有机质含量等指标要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在粪肥还田关键时期进行粪肥质量抽检,委托有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确保砷、汞、铅、镉、铬等重金属含量及pH、粪大肠菌群数、蛔虫卵死亡率等环境限量指标符合《有机肥料》(NY/T525-2021)(附件4)要求。要严格控制粪肥质量,以畜禽粪污为主要原料的农家肥必须腐熟,不得随意添加其他任何物料,不得掺杂任何废弃杂物。根据不同地力条件、不同作物、不同产量目标,科学确定粪肥还田量和替代化肥比例,确保作物养分需求,提高作物产量,提升产品质量。做好施肥调查和效果监测,用详实的数据展示粪肥还田在提质增效、化肥减量、地力培肥等方面的作用。
(四)科学监督评价。要严格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肥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农办牧〔2019〕84号)要求,做好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鼓励应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构建粪肥流向全程可追溯管理系统,建立完善粪污收集、粪肥处理、粪肥还田管理台账,定量化管理粪肥来源、收集处理方式、应用区域作物等,实现粪肥来源清楚、去向有据可查,监管不留死角。要按照相关技术规程,定期开展抽检,避免因粪肥还田利用技术不到位对农业生产造成负面影响。适时调度项目进展情况,定期进行交流,组织专家进行评价指导,建立长效评价机制。
(五)严格资金使用。要严格按照《甘肃省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甘财农〔2023〕80号)管好用好补助资金,不得超范围使用补助资金,严禁挤占、挪用、截留资金,按时序要求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并在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及时填报资金支出进度和绩效指标数据,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自评等工作。
(六)强化绩效管理。要规范奖补内容、环节和比例,强化资金使用监管,保障资金规范使用,提升资金使用透明度。要建立管理档案,收集数据及影像资料,建立数据库,记录工作台账。要联合乡镇(街道)对提供的社会化服务进行核实、发放、登记造册,以村为单位实行监督公示,公示环节以照片的形式存档,确保补助物资和技术服务到户到田。要建立工作进度和资金支付定期调度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度和存在的困难问题。如有特殊情况要及时合理调整各乡镇(街道)实施任务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奖补面积要以实际核实验收为准。同时,做好绩效评价工作,引入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全面准确评估试点项目工作成效。
(七)狠抓宣传指导。充分利用媒体因地制宜、采用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通过现有新型信息传播手段,在田间地头、示范基地编制抖音、快手,收集总结绿色种养循环农业典型案例,在传统媒体、新媒体集中报道,让群众看就懂、听就会,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粪肥还田培训。引导全社会关注粪肥还田工作,努力扩大社会影响,让有机肥施用真正成为全社会的共识,成为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
甘公网安备6212020210002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