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2025年—2026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命令

发布日期:2025-10-14 21:03 来源:陇南发布 点击数: 字号: []  []  [


陇南市人民政府

2025年—2026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命令

陇政发〔2025〕23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草原火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甘肃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八机制三清单一包保一承诺”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发布如下命令:

一、时间与范围。全市森林防火期为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草原防火期为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其中2026年1月1日至4月3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防火范围包括全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森林、草原用地及其林缘、草缘区域。

二、及时发布禁火令。在高火险期及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高危时段,各县区政府根据需要适时发布禁火令,规定森林草原禁火时间、范围、内容和措施禁火期内,严禁野外一切用火特殊情况确需林区野外用火的,必须经所在地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并按照有关要求采取防灭火措施后方可实施。

三、全面推行“8311”工作机制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甘肃省“8311”工作机制要求,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体系和工作流程。(一)落实“八机制”即会商研判、预警响应、信息共享、联防联控、督查检查、应急响应、事故调查、奖惩问责机制;(二)完善三清单即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督查清单;(三)实行一包保即市包县、县包乡、乡包村、村包户、护林员包山头地块的包保责任制;(四)签订一承诺即各级责任人、林草经营单位、农户签订防火责任承诺书。

四、树牢“两个至上”理念坚决把预防放在首位,将做好常态化治理作为重中之重,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畏难情绪,抓实抓牢火灾防范工作。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一旦出现火情,立即疏散受威胁群众,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五、全面落实防火责任。严格执行森林草原防灭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按照“8311”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健全“市-县-乡-村-护林员”五级包保网格体系,签订防火责任承诺书,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

、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8311”工作机制作为宣传重点,广泛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五活动(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运用多种媒体形式宣传防火命令、典型案例和防火知识,特别要加强“8311”工作机制的宣传解读。同时组织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领域的典型案例宣传,着力营造全民支持群防群治、全民参与群策群力保护森林草原、防范森林草原火灾的良好氛围。

、强化应急准备与响应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要根据应急预案,加强物资储备和扑火队伍训练,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坚持“打早、打小、打了”原则,一旦发生火情,迅速启动应急响应,科学组织扑救,严防人员伤亡事故,坚决把森林草原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严肃执纪问责按照“8311”工作机制中的奖惩问责机制,加大对违规用火和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依法严惩火灾肇事者,并及时公开曝光。对防火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扑救不及时、瞒报漏报火情的单位和个人,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情,应立即拨打12119森林草原火警电话报警。


长  刘永革

2025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