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的公告
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政府
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的公告
武政公字〔2025〕57号
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甘肃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技术要求,划定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公告如下:
一、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190718.77公顷,分布在安化镇、柏林镇、城关镇、洛塘镇等36个乡镇(详见附件1)。矢量范围请到区水保局查询。
二、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在五度以上坡地植树造林、抚育幼林、种植中药材等,应当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在禁止开垦坡度以下、五度以上的荒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应当采取水土保持措施。
三、在禁止开垦种植农作物陡坡以下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修建梯田、坡面水系整治、配套道路建设、蓄水保土耕作或者退耕还林(草)等措施,防治水土流失。
四、已在禁止开垦的陡坡地上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耕,植树种草;耕地短缺、退耕确有困难的,应当修建梯田或者采取其他水土保持措施。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若违反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予以处罚。
附件:1.陇南市武都区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2.陇南市武都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图
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0日


甘公网安备62120202100024号
